填寫報名表前,請先閱讀以下注意事項。

 
 

 

Corel 創意設計大賽 -創意市集 Show Time ! 參賽注意事項

  1. 參賽者資格
    舉凡居住於澳洲、紐西蘭、台灣、香港、日本、韓國、印度及其他東南亞國家之居民(不含中國大陸),均可報名參加,報名參賽者須為作品之設計或製作人。惟為公平起見,Corel 科立爾公司及全球各分公司員工不得參賽。
  2. 參賽者資料
    參賽者在報名時應提供真實的個人資料,個人資料不實將無法獲獎,縱使獲獎本公司亦有權取消獲獎資格並追回獎項。
  3. 參賽須知
    (1) 參賽者必須保證作品的原創性,需為不曾公開過的作品,且必須使用Corel 科立爾軟體完成各類設計作品。參賽作品不得抄襲、剽竊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權利,亦不得有違反社會秩序、善良風俗及法令禁止行為之呈現。參賽者同意對於任何違反前述規定所造成Corel 科立爾公司及第三人之損害應負全部責任,並保證主辦單位、Corel科立爾公司及其人員不受任何損失。
    (2) 參賽者須遵守當地的相關法律,為維護比賽秩序,主辦單位保留審查上傳作品的權利。

  4. 智慧財產權歸屬
    (1) 參賽者同意授權Corel科立爾公司以任何形式使用該參賽作品於市場行銷為目的之展示及散佈,無時間與地域之限制,參賽者並同意,Corel 科立爾公司於使用時得隱藏參賽者(原始著作權人)之姓名。
    (2) 大賽期間,對於評審需要等合理目的,本主辦單位有權對參賽作品進行少量複製。
    (3) 主辦單位不承擔參賽作品在傳遞過程中發生的毀損、遺失等風險。
    (4) 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本主辦單位對本次大賽之比賽規則及項享有解釋權。

  5. 獎品領取與稅務
    (1) 本活動獎品不可代領或轉讓。獎品產生之稅額全數由得獎者負擔。得獎者同意提供任何所需證件以符合稅務機關查核之要求。得獎者亦同意提供任何所需資料個人資料,以利 Corel 科立爾公司聯繫得獎事宜和寄送獎品。
    (2) 得獎名單將於Corel科立爾公司活動網站公佈 www.corel.com/apac-contest,並依參賽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寄送以電子郵件 (e-mail)通知,若得獎通知或獎品因無法送達而遭到退回時,Corel 科立爾公司有權決定以其他名次得獎者遞補領獎。獎品將於得獎名單確認後8到10周內寄出。
    (3) 所有獎項提供之Corel科立爾公司軟體,均為網路下載版。
    (4) 若原訂獎項無法取得時,主辦單位得以市價等值之商品取代原訂獎項。

  6. 隱私權
    本主辦單位透過本大賽收集之個人資料受制於 Corel 官方網站法律聲明-隱私權之相關規定。所有參加者均視同同意依上述規定使用其個人資料。
附則
  1. 參賽者一經參賽即視為無條件同意以上各條款之規定。
  2. 本參賽規則自發佈之日起實施。本比賽所涉及其他規定,主辦單位將公佈於官方網站。
  3. 對本規則沒有涉及的其他事項,主辦單位可酌情決定,本規則解釋權歸主辦單位所有。